【风禾尽起】匿名的朋友
高考顺利 @八月宛居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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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快要结婚的时候,不知道是谁在我桌子上落了一封信。信的内容很短,除了祝我新婚快乐之外,还告诉我今天我很帅。字迹有些熟悉,如果可以,我想我会亲眼见到他,然后告诉他,谢谢。当然,这有些不太可能,因为他是胆小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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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程鑫是来的最早的一个。他老爱跟我贫,嘿,臭小子,真没想到你是最早结婚的。干什么,怎么还瞧不起人。我随口回怼两句,翻了个白眼。
紧接着我就被化妆姐姐敲了一下。
“诶刘耀文,红包还想不想要了?”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大红包,鼓鼓囊囊,少说一千块钱。我连忙换上一副笑脸,跟他说哥哥,多有得罪。
毕竟,没人会和钱过不去。
收到丁程鑫一个大红包之后我将它放在梳妆台上,今天的妆容差不多应该要完事儿了。化妆姐姐在我脸上用一个大刷子铺完最后一层粉,夹子夹着的头发已经变形,不过幸好有卷发棒。
将我的头发搞成偏分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人身自由,屁股坐了一早上,麻感从腰部直达尾椎骨。坏心思开始作祟,我偷偷从化妆间探出脑袋,却被一股无名外力给塞了回去。
“刘耀文,干什么呢。”
好吧,还是丁程鑫,我打不过他。这人从小看着我长大,最清楚我有什么坏心思。我悄悄告诉他,说尿急想去厕所。
“你觉得我会信?”
我摇头。
其实,我想看看新娘子。
“哎哟,都要结婚了,你差这点时间看小萱?”
“是不差,但是我想做今天看到她穿婚纱的第一个人。”
毕竟她是我的新娘。我不由得在脑海里开始幻想小萱穿婚纱的样子,即便那条婚纱时我和她一起去挑选的。日子不一样时间不一样,看到的感情自然不一样。不过都不例外,我爱她。
于是在我好求之下,丁程鑫同意我溜过去看一眼。
咔哒——
门锁开的声音清晰得很,小萱回过头,发现是我之后眼里又惊又喜。她捂着嘴巴小声问,你怎么来啦?
她还没换上婚纱。
我冲她招招手,示意她过来。
“想你了,想见你。”
她羞红了脸。
按道理说她应该适应下来的,毕竟这种情话我不羞于开口。我捏捏她的脸颊肉,逮着她亲了两口才罢休。
不出意外,我被骂了。化妆姐姐一边骂我,一边补了小萱的唇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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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礼倒计时一个小时。
爸妈招呼这宾客坐满,最后一个来送红包的是严浩翔,这哥们还是像高中那样有钱,直接给我塞了一张卡。我张口闭口,感谢严总的大方。
我也该去侯场了。
在回到化妆间到时候我突然发现桌子上多了一封信,还有下面压着的一个红包。白玫瑰封皮,内里带着淡淡的香气。这种香气很熟悉很熟悉,但一时半会,我好像想不起来是什么香气。我将那封信拆开来,不过半分钟,我便识别出了字迹。
其实不乏说是有点浪费的,那人用了这么大一张信纸,却只有几个潦草的字。上面除了祝我新婚快乐百年好合之外,还夸了夸我今天很帅。我看着那封信笑出声,明明里面没什么值得我笑的东西。
可我就是想笑。
如果可以,我将会见到他。但是没有如果,因为我知道,他是个胆小鬼。就算他坐在台下,也不会让我轻易发现。
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我走到了台上,然后迎着满堂的掌声与欢呼,娶到了我的一生挚爱。我才发现会场的花是白玫瑰,象征这最纯洁最浪漫的爱。
伴随着我愿意三个字的落下,我吻上了她。
台下无一不在鼓掌,我朝台下鞠躬,在最远处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身着白衬衫的人。我有些近视,看不清了,但到底能依稀辨得那人是谁。
白玫瑰的香气充斥这我的鼻尖,我换下衣服,开始敬酒。
走到那一桌到时候严浩翔和丁程鑫二话不说给我灌了两大杯,我挨个问好,在他面前到时候不由得停下了脚步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
我和他大抵是只能停留在这四个字的距离上。再想多说些什么,却又不知道该如何、该怎样说出口。于是我也朝他问好:
“宋亚轩,好久不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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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我的记忆被拉扯回高一那年。
刚入学那会我的性子比较开朗,真不是我吹,我就是我们班班草。不过大概是年少轻狂,那时候和班上男生女生都能混成一片,而且玩的很开。但只有那么一个人融入不进我们,虽说不强求,但少年人的好奇心还是驱使我想去看看这人到底是谁。
周一照例是要大扫除的,原本下了最后一节课我就要跑,但无奈老头早就预料到我会再次逃活干,在后门堵了我个明明白白。手里的篮球哐啷掉到地上,惊到了不少同学。
我只好硬着头皮提着快馊了的拖把去洗。
涮完拖把的时候出门差点撞到一个人,那人几乎跟我差不多高,他愣了愣,朝我说了声对不起。兴许是那天阳光正好,金色的光辉洒在他侧脸,我几乎是看到了他微抖的睫毛。
像蝴蝶翅膀。
他从我身侧跑进去,提着跟我一样的拖把。带过的风带着微微的皂角香气,我闭了闭眼睛。
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宋亚轩。
很奇怪,明明是快要半个学期过去,我却没怎么注意到他。这人的名字,我只在老师读成绩单时的第一个听到过。不过也难怪我不注意,他总是在第一,而我基本都是吊车尾。一个班四五十人,我们相隔太远了。
就连座位,我们也是相隔太远了。
自那之后我一直有偷偷注意他,宋亚轩的确是意义上的好学生,下课不跟着乱晃,上课认真听讲,我们午睡的时候他趴着,或者起来写卷子。
怎么说呢,他这种状态,是我不能够理解的。老头的课那么枯燥乏味,上到秦始皇下到今麦郎,上下五千年他能分几个板块讲,反正我从来不听。但宋亚轩每次都听的很认真很认真,他的书上,笔记很认真。
我又看看我的书,比我脸都干净。
在无聊的课上看无聊的人听无聊的课,好像不是很乏味。我开始每天不自觉地看向宋亚轩的位置,他的位置在我的左边,靠窗,每每阳光照进来就会洒在他脸上一些。有时候是在他听课,有时候在他趴着浅眠。
我离他有些远,只能看轮廓。
睫毛,睡觉的时候会微微颤抖吗,就像那种清晨陆叶的蝴蝶,微微颤抖着自己的翅膀一样。我深呼吸一口气,在心里扇了自己一巴掌。
怎么有点像变态。
可我真想知道他睫毛是什么样子的。
后来我看到了。偶然趁小老头要求观看历史片的时候我去拉窗帘,经过宋亚轩位置的时候他在睡觉。我轻轻走过去,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。
微微抖的,颤颤的。
不过我不敢看他太久,只好摸了摸鼻子当作掩饰。
或许是光突然暗了下来,宋亚轩迷迷糊糊睁开眼睛,他睡得朦胧,刚巧撞上我想要侥幸偷看他的最后一眼。男孩子的眼睛,也可以水汪汪的吗。反正我没有过。
宋亚轩那样看着我,让我想起我在老家的一条小狗。是一条白乎乎的萨摩耶,每次我回家它会摇着尾巴上来,然后像宋亚轩一样,吐着舌头看着我。
我躲开了他的视线。
但我不知道为什么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被人这么看过,也或者是我…我自己有问题,以至于我那节历史课,心脏跳的厉害,思绪也乱成一团糟。打游戏的时候后面一直踹我凳子,骂我张飞四级为什么不开大。
我……大概是死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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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上学期的时候文理分科,我理科文科都烂的一团糟。我妈基本不管我,问她选文还是理,我妈让我去扫大街。出于私心,我在去老头办公室挨训的时候偷偷看了一眼分科单子。
第一张就是宋亚轩的。
他选了理科。
我心一横,想着反正也关注人家这么久了,干脆跟着他选算了。虽然我还是很喜欢老头这个老师,但毕竟宋亚轩选了理,我看着成绩单上数学那为数不多的两位数,写上了理科二字。
于是一周后,我成功在新的班级里又见到宋亚轩。
说些实在的,理科听着比文科那些课有意思多了。但我还是听不懂,什么豌豆杂交实验,我只能想到豌豆射手。双头豌豆射手,机关枪豌豆射手,还要冰豌豆射手。虽然我喜欢大喷菇。
扯远了,我还是在默默观察宋亚轩。
只不过这次不知道是不是离得他座位有些近了,他貌似也注意到我了。在上次我看他出神的时候他突然回头,愣愣的盯着我,像只兔子。然后他眨巴眨巴眼睛,带起一个挑眉的动作。
好像在问为什么。
小孩哪那么多为什么。
我偏不回他,偏开头看向别处。可是没人知道我的心脏已经狂跳,像是被人抓包到隐藏已久的小秘密一样。
扑通——扑通——
最近我发现,我老这个样子。和宋亚轩对视过后我的心脏就开始狂跳,明明没有海,却好似有一波又一波接着不停下的波浪。
能掀起惊涛骇浪的不止狂风对吗,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。直到我再次在生物老师的课上对上宋亚轩的眼睛我才明白,不止狂风,还有我的心脏。
他的眼睛总是很明亮,湿漉漉的,我早说过,他很像小狗。自那之后我和他的距离似乎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拉近了许多,我开始有事没事去他座位边上玩耍,我们开始一起吃饭,一起上下学。
短短一个学期的功夫,我和他要比高一一整年了解的都要多。
宋亚轩很好,我有时候起晚了来不及吃早饭,他就会帮我带着,有时候是一个面包,有时候是三明治和二食堂很难排到的肉包子。如果我下课想去打球,他会在台阶上写题陪我,哪怕周边没人陪他说话。
不过他好像也不太喜欢别人在他学习的时候叨扰他。
宋亚轩似乎很喜欢吃棒冰这类东西,他总会买各种口味都尝一遍,然后,分给我一半。我们俩时常是舔着棒冰在路上并排走,我很喜欢夏天傍晚走着溜回去,同他讲,他说他也很喜欢。
你为什么会喜欢啊?我问。
他说,夏天的风,傍晚的云,以及时不时飘来的烤肠香味,都会让他觉得时间静止也不错。
明明是一些很平常普通的事情,在他看来总会有一层别的韵味。可我实在是搞不懂,我用力去想象,最终还是觉得一块五一根的烤肠,吃到嘴里比较幸福。或许是我不能苟同小学霸的思维,我凑上去,咬了一口他的烤肠。
喂,宋亚轩,你耳朵红了。
这算是一个惊奇的发现。每次当我靠近宋亚轩的时候,他不是脸颊红,就是耳朵变红。就是,就是那种樱桃红,类似于爱情公寓里面关谷悠悠特意因为事情重要程度而编写的红色。
你跑什么。
这人特别容易害羞,也就成为后来我开他玩笑的一个小把柄。我揽住他的肩膀,拍了拍他的屁股。
走吧小学霸,作业还得借我抄。
他嘴上总说不给,他这人软硬都吃,而我最会软磨硬泡。只要我语气恳切一点,他肯定会给我抄。我冲他眨眨眼睛,好的啦,小学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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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三的时候宋亚轩说我不能再这么混日子了,他特地给我在寒假的时候布置了一连串的复习计划,并且每天定时给我打电话起床,还不允许我静音。
我仿佛到了魔鬼地狱,可以说那段时间我活的都不如狗。
宋亚轩说我不笨,就是不想学。确实,毕竟没人会喜欢学习。不过好在我选的是理科,本人应该是有一点理科脑袋在的,我再一次庆幸当初跟着宋亚轩来到这里,下学期第一次模拟考,我从吊车尾堪堪到了中上游。
宋亚轩让我请他吃饭,这个是应该的。我请他吃了我最喜欢的重庆火锅,他似乎吃不太灌辣椒,整个人被辣成红烧小狗头,一直喝冰水吐舌头。
我嘲笑他,他不服,硬着头皮吃下去一块毛肚,然后喝了半瓶冰可乐。我拍拍他的背,说不能吃就别吃了。
但是不知道为什么,吃到最后我们点了几瓶北冰洋。我原本想再逗逗他能不能喝,这人那股劲儿跑了上来,一口气吹了一瓶,也不管打不打嗝。
按道理说这玩意和动力火车差不多,啤酒,很难醉。这人喝了一瓶加半杯子,整个人脸上泛起不太明显的红晕,说话也断断续续不利索。也可能是第一次喝酒的缘故,总之,他醉了。
我把他送回家,又扶到沙发上。期间穿拖鞋的小拇指碰到了一个箱子,给我疼的不得了。等我把宋亚轩安顿好了要走的时候,我的目光莫名其妙被那个箱子吸引了过去。
于是我,鬼使神差打开了。
里面是很多封信,包了皮儿的没包皮的,零零散散很多。我随手拆开一封来看,内容让我有些说不出话。
【刘耀文收】
【刘耀文收】
【刘耀文亲启】
……
每一封上面,都好像盖着我的名字。只是我慌乱的很,甚至连盒子也没扣上,顺了一封带着我名字的信跑回了家。
第二天宋亚轩应该是发现了,不过我不明白他变得有些疏离。
他喜欢我。
宋亚轩喜欢刘耀文。
我猛地开窍,宋亚轩对我的好,他对我的喜欢,似乎从来都不是秘密。只是我当时年轻,没来得及认清楚自己的内心,又或者是认清的时间太慢,宋亚轩保送了a大,再也没来上过学。
我去他家找他,邻居阿姨告知我他已经搬家了。
我望着微信里那个空空荡荡的对话框,突然发觉无力。
高考完之后本想问问宋亚轩过得怎么样了,我托他的福,挂了一个二本。但是当我消息发出去的时候鲜红的感叹号刺到了我的眼睛,宋亚轩把我拉黑掉了。我不甘心,又去发短信打电话,可冰冷的机械女音告诉我,我拨打的电话号码已经注销。
雨季来的未免太及时了一些。
我和宋亚轩,好像在高考完之后的那个暑假,彻底了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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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会跟他说好久不见。即便是我们真的很久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了,也没想到能够再次见到,再次见到,也没想到是在我的婚礼上。
现在的我可以直视宋亚轩的眼睛,而我的心脏,也不会再剧烈跳动。
也许少年时期的悸动会是永恒的存在,但我的不会了。我的情窦初开模模糊糊不清不楚,它早就被扼杀在了我的少年时代。
也许是彩色的。
我朝宋亚轩抬了抬酒杯,示意他全喝完。我也全喝完,这杯酒就当作敬我和他的少年时代,敬我们彼此心脏的触碰,敬我们热烈张扬的青春。
但我们都心知肚明。
于是我们的关系变成朋友,淡淡的,不能握紧手的,匿名的朋友。
彩蛋有惊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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